中国塑料模具网
 
资讯频道首页
动态: 行业 市场 展会 园区 企业 报告 区域 政策 人才 精英         杂志: 模具制造 模具技术 模具工程 国际/模具工业 电加工与模具 现代模具
文献: 教程 设计 Pro/E UG SolidWorks CATIA MoldFlow Cimatron CAXA AutoCAD 模具外贸知识         手册: 基础 结构 英语 文档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我国塑料行业如何应对加工贸易新动向 (正文)

我国塑料行业如何应对加工贸易新动向

发布日期:2007-11-02  浏览次数:2放大 缩小
核心提示:近日,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在听取地方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国务院同意,允许加工贸易企业使用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交纳保证金。这一消息,对地处东部沿海的加工贸易企业无疑是一大利好。但海关总署同时提醒,尽管如此,国家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导向没
近日,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在听取地方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国务院同意,允许加工贸易企业使用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交纳保证金。这一消息,对地处东部沿海的加工贸易企业无疑是一大利好。但海关总署同时提醒,尽管如此,国家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导向没有变,企业仍应立足长远,调整经营战略。
近年来,国家宏观政策对加工贸易的调整动作频频。而这次微调是针对最近的一次调整作出的。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07年第44号公告,明确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公告规定东部地区企业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据开发区海关分析,44号公告出台后,对开发区影响最大的是纺织、钢铁、塑料等三个行业的企业。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些潜在影响可能需要更久的时间才能体现出来,归根结底,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要按照政策调整的导向,优化自身的商品结构,调整生产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型升级,抓住机遇,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和自主品牌发展,在全球化的国际竞争中占据先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热门资讯
 
产品展示
专业制造PVC排水扩口三通斜三管件模具(优质)
供应PVC管件模具各种立体四通斜四通管件
计量泵
熔体计量泵
快速换网器
快速换网器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模具黄页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工作机会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