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中小企业被“曝光” 

2001-10-10 18:06:00 来源:模具网   
核心摘要:国家经贸委、财政部、质检总局今天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两次不合格中小企业的名单。 通知指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产品质量与经济发展要求有较大差距,产品档次低、质量差,抽查合格率低,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优难胜、劣不汰现象较为普遍。相当一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质检总局今天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两次不合格中小企业的名单。 
    通知指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产品质量与经济发展要求有较大差距,产品档次低、质量差,抽查合格率低,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优难胜、劣不汰现象较为普遍。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设备陈旧、装备落后,产品质量意识薄弱,片面追求产量,忽视产品质量的检验和控制,使大量偷工减料的劣质产品充斥市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明确规定,对此次公布的20户中小企业,各有关部门不得在调整产业、生产运行、技术创新、创业资助、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方面对其给予政策扶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证书;涉及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建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有关银行不得为其开设银行帐户,不提供各类生产经营贷款,并及时跟踪已占用贷款的使用情况。
    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荣融指出,通过发布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中小企业活动,有助于坚持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有助于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企业信用和产品质量信息,杜绝各种虚假宣传和质量欺诈行为,保证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据了解,今后有关部门还将定期向社会发布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标准达到或优于国家有关标准,以及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抽查合格的产品和中小企业名单;对拒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产业政策,故意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或忽视质量管理、造成产品质量或重大伤亡事故的中小企业以“黑名单”形式予以公布,以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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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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