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制将有实质变革 

2001-10-15 17:45:00 来源:模具网   
核心摘要: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万甫在“北京2000年新经济及电子商务论坛”上表示,为迎接加入WTO,中国税制必须主动修改和删除与其规则明显不符的成分,但也要灵活运用WTO条款,为企业的公平竞争创造条件。李万甫指出,有关的政策修改方案已由国家体改办、财政部、国税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万甫在“北京2000年新经济及电子商务论坛”上表示,为迎接加入WTO,中国税制必须主动修改和删除与其规则明显不符的成分,但也要灵活运用WTO条款,为企业的公平竞争创造条件。 李万甫指出,有关的政策修改方案已由国家体改办、财政部、国税总局3家共同草拟。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了保护幼稚产业发展,增值税将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以降低国内企业的生产成本、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外购的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能抵扣,这与国际通行的消费型税制下,所有的外购帐目都可以抵扣税金不一致,导致我国的产品在进入国际市场时仍然含税,有损于其价格竞争力。 二、对涉及国家安全、卫生、环保产品可以按产品技术标准和卫生检疫标准实行差别性进口税收政策,将某些不合要求的国外产品阻在关外。 三、对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产品企业如纺织、家电、矿产品、建材产品等,实行加速折旧等间接方式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进入出口加工区的出口产品实行退税,增强其价格竞争力。“入世”之后,中国将实行彻底的零税率。 在对“入世”冲击的防范上,所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尽快统一内外资保险企业的税收政策,保证国内金融及电信企业在“入世”后站稳脚跟逐步参与国际竞争。 二是对国内供应能力不足的部分产品将实行较高的消费税税率,如大排气量的轿车、部分汽车配件、混合型卷烟等,以求保护国内市场。 三是外资企业在税收上享受的超国民税收优惠待遇将逐步取消,统一内外税制,公平税收负担。今后倾向于以产业导向的税收优惠来取代现行的普遍性税收优惠。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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