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的边际效应递减为零

2008-03-10 09:49:48 来源:模具网   
核心摘要: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称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 ⒓?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本文作者认为该政策的边际效应递减为零。 边际效应递减指消费者在逐次增加1个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称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本文作者认为该政策的边际效应递减为零。

    边际效应递减指消费者在逐次增加1个单位消费品的时候,带来的单位效用是逐渐递减的。(虽然带来的总效用仍然是增加的)一项政策,从具体的效率标准来看,法律经济学在规范研究中所运用的经济效率标准,主要的并不是“帕累托最优”,而是“卡尔多—希克斯补偿原则”意义上的效率标准。按照这一效率标准,在社会的资源配置过程中,如果那些从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获得利益的人,只要其所增加的利益足以补偿(并不要求实际实偿)在同一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受到损失的人的利益,那么,这种资源配置就是有效率的。

    从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的政策看,认为获得利益的商家,其所增加的利益是不成立的,因为塑料袋的成本早已计算在他的成本中,而他获得的是塑料袋双倍的利润,这种利润是不可能补偿消费者的,而消费者是直接的利益受损者。国家可以通过税收获得治污的费用,但是这项政策的同时,并没有白色污染治理税或费的出台。所以这项政策,以及这类政策出台越多,越没有效用。

    决策者的初衷与目的的正当性无可非议,也自有其独立价值,值得肯定。但是,这样的做法能否顺利实施并达到决策者的预期目的,值得怀疑和商榷。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竞争异常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商家完全可能采取各种变通措施“阳奉阴违”,比方说在塑料购物袋的价格上打主意,一毛钱可以买十个,那么消费者一次消费几十个塑料袋都不成问题。这种情况下,该“白色污染”的依旧“白色污染”,决策者的禁令犹如打在棉花堆里,消遁无形,毫无作用。你行政决策者总不见得强行规定市场经营者销售塑料袋不低于10元一个吧?

    其实,各地政府对环保事业的价值追求,最终仍然是归结到民生利益上来。以未来环保的名义而无顾摆在面前的现实民生问题是不足取的,也是不明智的。治理白色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治标更需治本,无法一蹴而就。政府要勤作为,多作为,比如积极组织科研攻关,研制出卫生、安全、易降解、可回收利用而又低成本的环保袋,或者不断加大对防污工作的资金投入和治理力度,而非禁止商家提供免费塑料袋,这样既避免了环境污染,又给老百姓购物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与实惠。白色污染、健康环保的问题,被纳税人养活的政府完全有义务努力、着力解决,而非多快好省,转嫁责任,削减消费者权益,变相增加消费者负担,让民众为地方政府懒政买单。

    关键还在于,一项决策其目的的正当性不能忽视、背离、抛却或取代手段、程序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一员,超市等商家拥有自由、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其与消费者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只要不侵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利益,商家完全有权利让利于消费者,免费提供购物袋,便利于民。很难说商家提供免费塑料购物袋构成对国家、集体、他人合法利益的侵权,即使能构成,难道说有偿使用的就不构成侵权?因此,政府对商家提供免费塑料购物袋横加干涉,有行政执法越权之嫌,有违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原则。政府决策首要考虑的应是最大限度便利于民、让利于民,而非挤压、削减民众自由、充分享受生活与消费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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